青岛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我院计划在以下专业接收优秀调剂生源,欢迎调剂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根据我院2025年招生计划与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拟接受调剂具体专业及缺额信息如下:
专业学位名称 |
专业学位代码 |
学习方式 |
学位类型 |
拟调剂人数 |
理论经济学 |
020100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11 |
应用经济学 |
020200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27 |
金融 |
025100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1 |
应用统计 |
025200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5 |
国际商务 |
025400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9 |
保险 |
025500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1 |
工商管理 |
125100 |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6 |
(注:具体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硕士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我院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有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的专业。
5.全国统一命题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统考英语一的专业可向统考英语二的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6.考生若满足报考条件一致、统考科目一致等条件,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亦可调剂到相近学术学位。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可接受科目三考试为数学或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考生,其他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只接收科目三考试为数学的考生调剂。
7.调剂工商管理(金融方向)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需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含工作年限)、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8.调剂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三、调剂时间安排
我校调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网上报名时间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其他
1.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相关通知,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学院联系电话:0532-85958737(刘老师、曹老师)
经济学院网址:http://quec.qdu.edu.cn/
学校研招办咨询服务电话:0532-85953655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s://grad.qdu.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