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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第十一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    编辑:纪尚安     点击:[]

关于2017年度(第十一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2017年度(第十一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报:参评人向所在单位申报,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组织推荐: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评奖办。
  (三)需提交材料:
  1.《申报表》一式6,并附电子版。
  2.代表性研究成果不超过5件(著作类与论文类原件均为1套;音像类成果如经省级以上媒体播放,需有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
  3.研究成果和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
  4.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4)。申报人需将《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统一格式为:(1)封面字样“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材料、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日期”;(2)目录;(3)按目录装订相关材料。著作类成果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1500字以内的重要观点介绍;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800字以内的重要观点介绍;音像类成果需复印省级以上媒体播放单位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800字以内的主要内容简介;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得奖励的,按奖励级别最高的只计算一次);音像类成果可附光盘。
  5.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6.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山东省社科评奖专用”)。
  二、参评人选与范围
  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截止到201746日)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
  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截止到201746日)的青年学者和管理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与标准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具体标准如下:
  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获得过5项(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第一作者)
  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第一作者)或至少2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
  已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者,不得再次申报本奖项。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17428日前将参评人员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办公楼416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杜睿

联系电话:85957292

电子邮箱:qdrwskc@126.com

  

 

 

 

人文社科处

                                     201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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