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9级大类专业分流名单公示
根据《青岛大学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8〕18号),结合经济学院实际,依照《2020年度经济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经学生在招生专业类所覆盖的专业中自主选择,现将分流后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6月3日-8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可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工作小组研究并给予回复。公示完毕志愿不得修改。
咨询电话:0532-85959609
经济学院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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